Feist生于1976年,本名Leslie Feist,自幼喜欢音乐,高中时代就自己组建朋克乐队。后来大病一场几乎不能发声,治愈后音乐风格发生了很大的转变,逐渐成为清新派民谣女歌手。1999年,Feist推出个人专辑《Monarch(Lay Down Your Jeweled Head)》,但是真正让人们记住她的还是2004年的《Let It Die》,专辑同名主打歌被Dior、Lacoste等著名品牌定为广告歌曲。之后她开始了33个月的巡回演出,演出期间创作了新专辑中的词曲。她的第三张专辑《The Reminder》是在巴黎一座有两百年历史的庄园里录制的,这张专辑使她称霸在加拿大相当于格莱美分量的“朱诺(JONO)音乐大奖”,夺得了年度歌手、年度作曲人及年度大碟等五大奖项;还获得了第五十届格莱美奖的三项提名,专辑中的“1234”作为iPod Nano的第三代广告歌,更是引来了100万次的爆量搜索。
三专分别是《Let It Die》 《The Reminder》 《Look At What The Light Did Now》。由于分类里没有民谣,就选了摇滚,毕竟Feist骨子里还是Rock的嘛。(本人本版处女贴,如有不足欢迎指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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